3、资格初审。市人事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4、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也统一采用网络报名和缴费,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网络报名程序与报考其它职位一致。各县(区)委组织部可代为考生报名、缴费、上传照片和打印准考证。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8年4月30日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眉山人才网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眉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减免退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2日8:00-5月17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其中,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及农村、社区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
2、笔试时间:2008年5月18日。笔试成绩于2008年6月30日在眉山人才网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于7月1日-6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网上查分,查分结果于7月9日前公布在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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