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组通〔2007〕58号的有关规定,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社区)基层的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农村(社区)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群众推动农村和社区建设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群众公认;
5、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录用的情形。
资格条件:
1、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时间3周年以上;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27日--1983年4月27日期间出生)。本人或本人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见附件《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此次公招统一采用网络报名和缴费。网络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4月20日-4月26日,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4月28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 www.scpta.gov.cn)。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 “公招政策解答”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3-4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8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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