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
公共行政职能的转变是一个复杂的工程,要想完成一次公共行政职能的转变,必须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审慎操作、精心安排、有效推进,以保证整个转变过程的合理、顺利和成功。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转变要注意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 公共行政职能的转变要有正确的目标取向
正确的目标取向是公共行政职能转变成功与否的首要前提。公共行政职能转变的过程自始至终要有合理的目标约束,在现阶段,政府职能目标模式的选择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符合本国的国情,适应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二是要符合世界性的行政改革潮流,在某些职能设计上应和世界通行的惯例接轨。只有有了这样的目标对整个职能转变的过程进行约束,才能保证职能转变的成功。
2. 公共行政职能的转变要立足全局,统筹兼顾
首先,公共行政职能本身作为一个系统,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因素构成的整体。因此,在考虑公共行政职能的转变时,一定要兼顾其内部的整体性。其次,公共行政职能还是整个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公共行政职能的转变必须和社会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以及社会体制的改革相统一,兼顾各方面的进程控制,才能收到系统推进的成效。
3. 公共行政职能的转变要把握好速度和幅度
公共行政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是根据各国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来选择公共行政职能转变的速度和幅度。具体来看,一是社会对公共行政职能转变的要求,这不仅决定着公共行政职能转变的基本原因是否成立,而且表现为社会成员对这种转变的认同程度;二是社会对公共行政职能转变的承受能力,这既包括实行公共行政职能转变所需要的各种成本准备是否已经完备,或者在转变进程中的再投入是否确有保障,同时也包括社会公众对转变的心理准备是否已基本成熟。只有准确把握这些条件才能相对准确地选择公共行政职能转变的速度和幅度,从而使转变过程尽可能减少社会震荡,降低转变所需成本,顺利实现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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