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阅读提示】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从国家公务员考试概括入手,介绍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一般程序及近五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真题题型、题量分布。
一、国家公务员考试概况介绍
一年一度的“国考”又迎来了新一轮的备考热潮。人们往往认为只有“国考”招录的是国家公务员,各省市的公务员招录考试招考的是地方公务员。这种说法是不够准确的。我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我们通常所说的“国考”指的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即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中央和地方考试是单独进行的,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目前,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两科考试在同一天进行,上午考察行测,120分钟,下午考察申论,150分钟。近四年国考都是在10月中下旬发布招考信息,考试在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进行。
我国实施公务员考试是顺应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公务员法的必然产物。公务员考试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工具和手段,大量借鉴了国外GRE、MBA、MPA和国外政府用人选拔考试的模式和内容,走人才测评、素质考查的道路,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向考察思维方法和思维品质过渡,主要测查的是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二、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报考公务员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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