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三亚市规划局又突然下丈责令美伦冷冻厂立即停止违章建设,文中称美伦冷
冻厂“手续不全,违章用地12凹平方米”。
奇怪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三亚市国土局却于1996年4月25日,给美伦冷冻厂颁发了国
土证。
可是,同是三亚市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划局又分别于1996年12月27日和1妁7年2月19
日先后两次发文责令美伦冷冻厂拆除违章建筑。但美伦冷冻厂认为责任不在自己,一直继续
施工。在1997年3月7日,市规划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城管队、法院等部门现场办公,
强制拆除了美伦冷冻厂刚刚建完一层的现代化冷冻纸箱厂。
1999年6月7日,三亚市规划局再次发文,责令美伦冷冻厂无偿拆除电机房和住宅楼共
1163平方米,同年6月8日,三亚市水利电力局下达《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美伦
冷冻厂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
至此,美伦冷冻厂已无法继续施工,遂于1吻年6月15日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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