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初,三亚市政府决定修建二环路,美伦冷冻厂被政府征用拆迁,三亚市政府贫责对
美伦冷冻厂的拆迁补偿,即重新划定土地为新厂建设用地,并付给一定数额的拆迁、停产补助。
根据这一精神,三亚市规划局、三亚市拆迁办、曹武及有关部门共同勘测,由三亚市规划局向三
亚市政府作出选址报告。1994年3月26日,三亚市规划局正式下发了文件“同意在二环路西
侧补偿美伦冷冻厂用地2000平方米”。三亚市政府接到三亚市规划局的报告后,在同年4月
22日正式下文对三亚市规划局的报告作出批复:原则上同意三亚市规划局的报告“补偿用地
面积及四至范围不变”。于是,三亚规划局根据市政府的批复,于1994年5月16日下发了关
于美伦冷冻厂补偿用地的正式选址意见。
美伦冷冻厂接到三亚市政府的批文后,为了早日恢复生产取得经济效益,经三亚市拆迁办
同意,采取边报建边施工的方式开始建厂,并组织人力、物力在新选厂址上垫土,为建造厂房、
职工宿舍楼打好基础。新厂址位于三亚河东河岸边,一部分是堤岸,一部分是荒河滩。东河位
于三亚市东部,是由海水倒灌形成的海水河,因潮起潮落而涨水退水,没有旱季雨季之分,沿岸
荒滩以前被用来晒盐。美伦进驻的时候,这里是一片荒地。它的北边近邻是19叨年建成投产
的宏海冷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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