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为什么今年一年期的西部志愿者不享受笔试加分?
答:根据2009年5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云南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从2009年开始,统筹考虑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的政策及待遇的接轨问题。
目前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为3年,服务2年才享受公务员考试加分;特岗教师服务期3至5年,服务期满才能加分;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方可加分。若志愿者仅服务1年就享受加分,与其他三项人员政策悬殊过大,故我省于2009年应开始调整相关加分政策。以后随着统筹工作的深入,还会对以上四类人员的优惠和照顾政策进行统一调整。
十、在云南省外服务的我省生源的“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和“三支一扶”人员是否享受加分照顾?
答:为统筹四项基层服务人员的相关政策,从2010年开始,在云南省外服务的以上四类人员,无论是否云南本省生源人员,在云南省公务员考录期间均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十一、什么是公安专业毕业生?
答: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界定标准:在本次招考时,公安专业毕业生指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非公安院校中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其中非公安院校里的公安专业仅指“痕迹检验、文件鉴定、痕迹鉴定、司法鉴定、物证、法医学”等6个专业。
公安院校的界定标准:由国家或省级公安部门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属本次招考所称的公安院校。各类“司法警官”学校属司法部门管理、“水上公安”属水利部门管理、公安海警高等专业学校属现役部队序列、海南警官中等专科学校及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属中等教育院校,不纳入本次招考所称公安院校范围。公安院校里的成人教育学生及水上公安等非公安院校的学生,在报名时选择“未在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填写院校和专业信息,提交后台人工审核。
按以上标准确定的公安院校有以下33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铁道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重庆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警官学院、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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