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其他招录条件
填写前述信息项中未尽的事项。各单位不得提出与岗位工作无关的附加条件,所有条件必须可以实证或可以测查。前面项目已可填写的内容(如具体民族种类),不得填入此项。
(二十三)计划汇总上报单位
为了方便后期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等数据的分发,特设置此信息项,该信息项含三项内容:州市、县区、汇总上报单位。
1.省级单位计划填写方式(以省交通厅为例)
州市填“省级”,县区填“--”,汇总上报单位填“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省级直管单位计划填写方式
工商、地税、质监系统驻其他州(县)单位的计划,州市、县区填写相应的州(县)名称,汇总上报单位统一填写为省局名称。
监狱、劳教系统的计划,州市、县区的填写参照省级单位计划填写方式,汇总上报单位统一填写为省局名称。
3.州市级单位计划填写方式(以昆明市交通局为例)
州市填“昆明市”,县区填“市级”,汇总上报单位填“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4.县区级以下单位计划填写方式
州市、县区根据单位所在地填写,汇总上报单位填写为县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名称。
四、申报方式
为方便与报名系统对接,本次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申报表是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设计的Excel表格,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样式,表格内容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一律退回重新填写。
省级单位和由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招录工作的省级直管单位只填写计划申报表A,州市组织、人社部门须同时填写计划申报表的表A及表B。
为保证申报质量,省级各部门及州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请先通过内网或QQ群将计划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预审,待招录计划审批确定后,计划申报表需刻录为光盘,并请相关负责人在光盘标签面签字后,再正式上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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