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08年4月22日—月30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三科共计1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特困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市、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08年5月15日前到遂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河东新区环岛政务中心7号楼3楼6号)办理减免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2日8:00-5月17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考生自行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查阅或下载)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5%,《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2.笔试时间:2008年5月18日。笔试成绩于2008年7月3日由遂宁市人事局在“遂宁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snrsrc.com)公布,考生也可于2008年7月6日前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按网络提示进行查分。
3.加分政策
(1)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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