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行测》真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下面的题目。 

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辞去现任职务,解除或部分解除其与机关职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辞职是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两层涵义:一种是辞去领导职务,但不丧失公务员身份;另一种是辞去公务员公职,丧失了公务员身份。某政府机关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李某系该研究室创办人之一。为筹备该研究室,李某两年前曾被派往某高校接受专门培训。李某学识渊博,才思敏捷,深得领导赏识,目前正在承担一项机关其他同志难以替代的重要公务。但日前,李某又去应聘一家待遇颇好的外资公司并被录取。由于领导不同意李某的人事调动,李某遂于25天前提出辞职。对于李某的辞职申请,领导拖至今日未给答复,在李某多次催促未果的情况下,他擅自离职,不告而别。该机关领导班子经讨论后,对李某作出了开除处分。李某对此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申诉

57:不定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B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

C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予以审批

D 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予审批

【答案】ABD

【解析】《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予以审批。综上所述,本题选择ABD

【技巧】两相矛盾取其一,B、C两项只有时间不同,其他都是相同的,所以在做题时要特别注意,和60日无关

58:不定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处分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A 公务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B 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减轻处分

C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D 处分决定应当以口头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答案】AC

【解析】《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因此选A、排除B。第57条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因此选C。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而非口头通知。所以排除D。综上所述,本题选择AC。

【技巧】两相矛盾取其一,A、B两项只有一字之差,所以要特别注意

59:不定项、

下列说法中,你认为不正确的有()。

A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和李某的实际情况,李某不得辞去公职

B 辞职是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该机关领导应同意他辞职

C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务员辞职规定和公务员纪律,严重影响了机关工作,损害了国家利益,应给予降职处分

D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务员辞职规定和公务员纪律,严重影响了机关工作,损害了国家利益,应给予开除处分

【答案】BC

【解析】《公务员法》第81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本题李某正在承担一项机关其他同志难以替代的重要公务,符合(3)项的情形,故李某还不能辞去公职。故A项表述符合规定,B项为错误说法,应选B项。李某的形为违反了公务员辞职的规定和公务员纪律,严重影响了机关工作,损害了国家利益,应给予开除处分。故D项做法正确,但是本题是选非题,不符题干要求,。综上所述,本题选择BC

60:不定项、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有关申诉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 李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B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1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C 李某如果对处分决定不服,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D 李某如果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答案】B

【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公务员法》第91条规定: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所以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