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九、加处罚款或滞纳金数额有限制

  在执行中行政机关与当事人达成协议,既保证了行政决定的执行,又减少了社会冲突,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为此,本法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本法还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十、明确行政强制执法10步骤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责任编辑:huatu)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