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三:法律常识太难,耗精力太多
一些考生看到我们给大家提供的常识判断材料比较厚,内容比较多,专业性比较强,就产生了畏惧心理。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同学,看到材料中以法律知识为主时,更是产生了巨大的疑虑——我从来没学习过法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能复习得了这么多的法律内容吗?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疑虑和畏惧,关键是应试者忽略了这部分考试题目的特点。它考查的只是最基本的常识。所谓常识,就是普通的知识,一般的知识,能够为普通大众所掌握的知识。国家公务员考试应试者自身的学历和素质相对较高,因此行测中的常识判断比普通常识的难度只是略高一点而已,完全不可能达到专业级层次。以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为例,从第19题到25题,题目涉及的范围覆盖了法理、宪法(含选举法和立法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几大部门法,但其难度不仅不能和司法考试同日而语,甚至同法律自考、法律硕士联考题目相比,其难度也相距甚远。
2007、2008、2009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同以往相比,难度略有提升,但难度空间增长有限。所以非法律专业的同学应当树立坚定信念,坚信只要通过一定时间的系统自学,特别是在经验丰富的老师的辅导下,梳理出法律常识的脉络,寻找到迅速掌握法律常识的捷径,肯定能够达到应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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