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误区二:涵盖面太广,花时间不值

    很多非法律专业的考生认为,法律常识题目细小,涉及面很广,于是产生了浪费时间在法律上不值的感觉。通过对真题的分析,我们看到,在经历了2007、2008年常识判断全考法律常识之后,2009年国考常识判断回归了多元化的模式,法律常识仅有7道题目的数量,不到1/3。与2009年大纲要求相比,题目数量与其所说的“侧重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相距甚远。对今年常识判断的题目,我们认为,命题人在坚持多元化的基础上,将适当提高法律常识的数量。因此适当增加法律常识复习的时间和精力,是值得的。

    对法律常识的复习还能运用于申论中。以2009年申论真题为例,材料1和9涉及到了土地法律制度;材料2中涉及到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问题;材料5和6中对此亦有涉及。因此,适当运用法律的观点回答题目不仅角度新颖,而且符合公务员职业的特点和要求——不仅要用政治和经济的视角观察社会问题,更要运用法律的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

    另外,通过对常识判断十年真题的比较,我们能够得出一个结论:法律常识最集中的考点一直分布在行政法、宪法、民(商)法和刑法(依照题目数量降序排列)。因此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需要把精力更多的投入到上述几大部门法中去。

 

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简章 考试大纲 报考指南 报名系统 职位表 搜职位 职位分数线

(责任编辑:admin)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