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阅读提示】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将常识判断部分由第一部分变为第五部分,放在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模块之后。常识模块由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的开场到2010年的压轴,显示出命题者的用心。对于同分数段的应试者而言,常识判断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的官子之战,官子收得好不好,决定了考生能否从竞争激烈的公务员考试中脱颖而出。对此,华图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冯国亮老师针对常识判断在最后十天里的备考应注意以下问题进行了归纳概括。
一、加强重点突破
(一)法律方面
法律方面,需加强对新法和近期修改的法律的关注。
在对行政法、宪法、民法、刑法这四大基础性的法律知识有所掌握之后,考生需重点关注:
1. 《刑法修正案(七)》
(1)索贿受贿罪主体范围的扩大(包括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以及情人等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2)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公民信息罪(该罪涉及到“人肉搜索”问题,具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
(3)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4)偷税罪(不再规定具体数额,但对初犯可不追究刑责);
(5)组织未成年人盗窃的犯罪(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不构成犯罪,但是组织未成年人盗窃,最高则可能判刑七年,对被组织的未成年人没有年龄限制);
(6)扩大了内幕交易罪的行为范围(打击老鼠仓);
(7)洗钱罪的主体范围扩大(增加了单位也可以成为洗钱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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