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题
中秋节将至,媒体报道称,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在缴税范围内,需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此事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中秋将至,在全国都在计划过个团圆节的时候,一条征收“月饼税”的报道引起民众强烈反映与广泛关注。
我们可以看出,征收“月饼税”有其合理之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确有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谓“月饼税”其实就是个人所得税,从税法角度看的确合法应收,且已长期征收而并非新税种。据了解,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
既然是久已存在的税种,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响?
第一,我国税制结构中流转税等间接税是税收收入的主体。根据财政部数据,2010年,主要以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组成的流转税,占同期国内税收总额的五成以上,间接税的“税感”并没有直接税来得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月饼税”的征收就带来了直观感受。同时,由于8月份南京等地出现的婚前房加名税等一些新税出现、社会物价上涨的现实、一些税款没有用于正确的用途等,给大家带来了对于各种税的焦虑感、生活的焦虑感。
第二,月饼作为传统节日中秋节的传统美食,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食品,其实更多的是包含着一种深沉的感情。对于月饼征税,在重感情的中国人心里,会有些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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