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二)

    2003年2月10日,某区政府规定:“本区街路两侧的店铺牌匾应当经过行政执法局审批。”2008年2月20日,饺子店老板张某花2100元更换了一块牌匾。同年4月20日,区政府规定:“为了亮化本区街路,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本区33条一、二级公路两侧牌匾2121个,必须在2008年5月20日之前统一更换为高档霓虹灯做的牌匾,费用由经营者自己负担。”因为张某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牌匾,区行政执法局于同年6月2日以张某的牌匾经审批为由实施强制拆除(已无法恢复原状),并更换了高档霓虹灯做的牌匾,向张某收取了牌匾费用3200元。张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1.区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让公路两侧店铺经营者承担更换牌匾费用的行为()

    A.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

    B.属于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公民履行义务的行为

    C.符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

    D.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

    42.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对于区政府所设定的“街路两侧店铺牌匾应当经过行政执法局审批”这—许可,正确的说法是()

    A.设定这一许可的规定只要没有被废止就依然有效,应当继续实施该许可

    B.《行政许可法》禁止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设定许可,因此不得继续实施该许可

    C.区政府的规定在性质上属于政府规章,有设定许可,因此应当继续实施该许可

    D.区政府有权设定这一许可,但因情势变更而不宜继续实施该许可

    43.在本案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区政府设立审批的规定

    B.区政府要求统一更换牌匾的规定

    C.区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张某的牌匾

    D.区行政执法局向张某收取牌匾费用

    44.如果张某对区行政执法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则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及其所复议决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只能是区政府,应维持区行政执法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B.复议机关可以是区政府或市行政执法局,应撤销区行政执法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C.复议机关可以是市行政执法局,且只能对双方纠纷进行调解

    D.复议机关可以是区政府或市行政执法局,应驳回张某的复议请求

    45.对本案中张某的损失,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牌匾被拆除带来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

    B.张某可以就拆除牌匾产生的损失要求国家赔偿

    C.张某请求国家赔偿应首先向区行政执法局单独提出

    D.张某可以在不服区行政执法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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