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述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有助于照顾到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不同情况。我国建立民族自治地方,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大致有三种类型:以一个少数民族为主,同时又包括了其他少数民族和汉族的自治地方;以两个或三个少数民族为主,同时又包含其他少数民族和汉族联合起来的自治地方;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应当享有平等的管理国家、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代表除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的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共同商讨国家大事,这既体现了不管民族大小,各民族一律平等,都可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同时又体现了中央统一集中的领导, 各族人民都通过全国人大来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少数民族还能在本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依照法律的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设立了自治机关。自治机关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在自治机关中,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要负责人。自治地方应注意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所有这些,都是各少数民族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可靠保证。
(3)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照顾少数民族的条件和特点,便于因地制宜,囚族制宜。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极不相同,各民族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一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相对落后。要引导少数民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不能采取“一刀切”、“齐步走”的方法。只有充分照顾到各少数民族的条件和特点,采取切合实际的做法把少数民族紧紧团结在祖国大家庭当中,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很好地使少数民族从相对落后的状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从而使少数民族在祖国大家庭中按照自身的特点和条件,自主地、因地因族制宜地发展本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的繁荣结合起来。我国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中央和上级国家机关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国家通过组织各民族互助支援,特别是组织内地的省市对少数民族对口支援,来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各项事业。国家还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培养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所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加快少数民族的前进步伐,早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此同时,国家也充分组织和利用各少数民族地区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开发资源,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贡献,使国家早日富强起来。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法院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5条,撤销其查封甲库存及委托代销的挂历的决定。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由其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根据《某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某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有管理文化市场的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也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认定一个管理部门是否也同时是行政处罚主体,应看其是否有法律规定或授予的行政处罚权。本案中,对于在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工商管理法规定的行为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不享有行政处罚权,也不具有行政处罚执行主体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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