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基房每平方米就几百元钱,而楼房的价格高得多,达两三千元一平米。按邻近村子的补偿费价格标准,每平米可赚千把元,盖两三层可赚10多万元。草铺村及邻近几个村子,有上百户村民在老房屋的基础上加盖起两三层楼房。
“目前,经批准的建房村民有60多家,这些村民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审批。少部分村民私自加层,没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过。”草铺镇草铺村小组长蒋进坤说。但安宁市规划局的董先生说,征地范围内,规划部门早就停办了村民建房的规划许可证。安宁市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也称这是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罚。
据那些施工的师傅说,因为修建简易房的村民太多了,石棉瓦、空心砖几乎涨价一倍,大家都想赶在拆迁到来前,把房子修建好。
6.为抗拒强制拆迁,朝阳区无业人员王某竟泼洒汽油焚烧拆迁工人,将一名工人和自己烧成重伤。二中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受害者12.7万余元。
朝阳区政府责令王某及其房子的居住人在2003年9月22日16时前将所住房屋腾空交建设单位拆除,其与居住人迁至临时周转平房。为抗拒拆迁,2003年9月24日王某专门买了一桶汽油,当月25日10时许,王某在所住房屋,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到前来参与拆迁的建筑拆除工程公司工人邱某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将邱某烧成重伤,同时自己也被烧伤。
7.据某报报道,北京拆迁单位或者拆除施工单位,如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及上门骚扰、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将会受到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拆迁资质或拆除施工资质等处罚。
北京市建委2005年11月初下发了《关于加强拆迁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管理的通知》。2006年4月14日,建委要求各单位贯彻实施,保护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拆迁现场必须坚持文明施工的原则,“严禁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及上门骚扰、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违反规定的,由区、县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止,责令恢复水、电、气、暖、交通,并对有关单位及当事人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因市政管理部门拆除或者迁移相关市政设施,或因工程需要并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确需先行拆除,或者迁移相关市政设施,导致拆迁现场未签协议单位和住户临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暖或者阻碍交通的,应事先告知相关单位和住户,并尽快采取架设临时管线或者其他措施予以恢复。
另外,除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并由人民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在拆迁当事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能先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擅自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由房屋所在区、县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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