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焦村的土地所剩无几,村办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也相继破产。从2000年起,北焦村就陆续有村民上访,开始六七人,到现在已有几百人集体上访,累计上访1000多人次。在石家庄长安区南高营镇西古城村,有关部门为搞土地开发,造成380亩耕地、菜地无法耕种,至今垃圾成堆,杂草丛生,已闲置了四年。村民上访无效后,自发组织起来,在耕种地旁搭了间瓦房,日夜轮流看守,反对圈占。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但大量营利性商业项目,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用土地,从而引发农民的群体性上访和干群冲突。
调查显示,农村土地纠纷已经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的焦点,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一家长期研究农村问题的学术机构收集到2004年以来发生的130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其中87起因土地问题引发,造成数百名农民受伤,3人死亡。专家认为,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土地又涉及巨额的经济利益,这就决定了土地争议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的特征。
某研究农村经济问题的专家提出,农村城市化进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解散,农民以独立的家庭个体进入城市经商、打工,但前提是必须实现公平分配。另一种是保留原有的农村社区组织,并对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进行彻底改造,以适应城市化的进程。
2004年10月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该《决定》对农民最关注的征地补偿作了新承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意味着各级政府要将土地出让金部分转移给被征地的农民。
部分媒体称这个决定是“土地新政”,并给予较高评价。但部分上访农民则有更高的期待。福建厦门市海沧区霞阳村的许某说,村里的3000多亩地都被征光了,他希望中央政府真正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政府要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不要与农民争利,更不能把农民的土地抢走给开发商,他期望征地制度改革能让农民拿自己的土地直接进入市场交易。有专家倾向于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把土地转让市场区分为两大类进行交易,以保障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这位专家还指出,目前存在两级市场,政府对一级市场具有垄断权,土地交易先由国家或集体收回,再进入二级市场交易转让,这导致转让利益分配严重不均。
3.以占江苏不足4.7%的面积,承载了江苏6.2%的人口,产出了占江苏14.8%的经济总量,以保护土地资源来保障发展,以保障经济发展促进资源保护,成为写在无锡大地上的辩证法,据统计,江苏全省GDP每增一个百分点,用地量为2.4万亩。2003年,无锡GDP实现1901.22亿元,增幅达15.4%,而用地增加仅15.6万亩,土地资源消耗量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
在无锡4787.6平方公里的总面积中,山丘与水域占47.7%,人均耕地仅0.55亩,为江苏地级市中最少的城市。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无锡对土地的需求量很大。无锡市政府用严格的制度保护耕地,将耕地占一补一的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每年以“市长令”形式下发土地复垦方法,全面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明确“谁开垦谁受益”。连续多年来,无锡每年都召开土地复垦流动现场会,极大地激发了基层热情。宜兴原茗岭镇是人均粮田不足0.4亩的山区乡镇,他们向涧滩要地,向荒山要地,不仅10年建设没占用一分粮田,而且增加耕地3400多亩,这里实施的国家级“丘陵山区万亩土地综合开发整理项目”,被联合国列为在我国的11个示范区之一。2001年至今,无锡关闭了沿太湖地区200多家矿山企业,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共新增耕地4.3万亩,相当于10余个中心商务区。目前,正在建造28层高的农民公寓。据测算,原来农民散居时户均占地超过0.5亩,住进公寓后户均占地不足0.1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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