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知识测试。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知识考试可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及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岗位的专业和工作需求,选择考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详见《2012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1、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笔试的,主要是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或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统一用书等。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与《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同日进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人社相关网站”公布。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其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采取“试讲”和“技能操作”的,其考生入闱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原则上按照1:5比例确定。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实际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下同)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闱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合成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
1、采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其中一种方式)的,总成绩按4:6比例合成。
2、采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在确定人员名单时,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按下列情形处理:
1、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其中一种方式)的,以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专业知识笔试按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结构化面试按“综合分析”要素得分高低确定,试讲按“教学效果”得分高低确定,技能操作按“操作能力”得分高低确定。
2、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试讲)的,以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专业知识笔试按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在“人社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更多请关注 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 教师考试 选调生 村官 课程 图书教材
(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