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4)
2010-03-04 16:0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源: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十二、关于报考政法机关的资格问题
除公告和职位表规定的条件外,如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关的政法机关。
十三、关于回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四、关于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报考费用问题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加考《法律基础知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大纲请参考我市招考公告附件3。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的,报名费用为80元;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业务职位,加考《法律基础知识》科目,报名费用为110元。报考选调生职位以及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业务职位的,《申论》科目根据职位特点单独命题。
十五、如何计算考试合成成绩?
(一)笔试部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
《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部分: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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