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问: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志愿者、专职辅导员和“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务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和“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30、问: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如何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本市考生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1、对虚假报考及恶意注册等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报考人员存在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32、问: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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