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地)、县(区)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53608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科:0852-8222836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3-3223428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处:0854-8280305
黔东南州教育局师范科:0855-8503590
铜仁地区教育局师范科:0856-5230541
毕节地区教育局师范科:0857-8224396 8229479
黔西南州教育局师范科:0859-3223554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地)、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5282945
附表1:《贵州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doc
附表2:《贵州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doc
附表3:《贵州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doc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北京公务员不再招应届毕业生说明了什么?
- 下一篇: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