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台州仙居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5)
2009-11-25 08:56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仙居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来源:仙居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 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台州市欠发达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下同)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台州市市级和其他县(市、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台州市欠发达县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台州市市级和其他县(市、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公安、林业、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不合格、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县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全县其他职位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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