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8年4月30日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巴中市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巴中市人事局网站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持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于笔试考试后15日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2日8:00至5月17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以下简称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08年6月30日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按网络提示进行查分。
1.报考公务员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5%。
2.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三科(《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5%,《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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