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405名(5)
2008-10-30 11:0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事局 来源:深圳人事局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录用人数, Z代表该职位最终录用名额。
(一)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二)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
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例如:某职位拟录用人数(Y)4人,经资格初审后进入面试(X)的只有8人,则该职位最终录用名额(Z)为3人(8/3+1=3.67,取整数)。
考生总成绩、体检名单和体检公告将于12月12日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公示
时间:12月14日。
地点:12月12日与体检人选名单一并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7〕192号)执行。司法警察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三)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天。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招考单位在公示结束的1个月内,按管理权限向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拟录用人员原为市外委任制公务员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及登记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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