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由我厅办公会议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同时在广州人事网和拟选调人选原单位公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由我厅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选调人选。
(七)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六、联系电话
行政处 83103673,人事处 83103032。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人事处
2010年9月20日
附件:
2010年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