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0 17:18:22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四)公示及聘用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2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如聘用时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一年,如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考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防疫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调整,或因疫情影响调整招聘工作时间,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应聘人员联系,谎称提供等进行诈骗,请应聘人员
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0453-7689843
监督举报邮箱:najwpzjtj@163.com
七、其他
本公告由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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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
2、2022年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政策性加分相关依据及审核材料 |
2022年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
原文标题:2022年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ningan.gov.cn/view.php?id=544589#view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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