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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北事业单位专家命题预测试卷三(A卷)答案解析(2)

2013-02-07 11:40:54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宏阳股份

  21. D[解析] 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以身殉职的,而致远舰管带邓世昌、经远舰管带林永升则是在中日甲午战争时以身殉职的。

  22. D[解析] 小资产阶级属于进步势力,故本题答案为D。

  23. B[解析]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属性就在于它的彻底的科学性、坚定的革命性和自觉的实践性,而彻底的科学性是最根本的。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历久不衰,永葆青春和活力,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具有彻底的科学性。理论上的与时俱进则是科学性的必然要求。

  24. D[解析] “书为心画”是西汉文学家、书法家扬雄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指出书法与书法家思想感情之间的关系和书法艺术表情达意的特质等问题,书法艺术作品是书法家思想意识、德行、品行的直接反映。故D项说法错误,当选。

  25. A[解析] 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过程的开始,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各项管理功能的基础,是行政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最重要的管理活动,行政决策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管理工作的成败和管理目标的实现。故选A。

  26. D[解析] 通配符是一种特殊语句,主要有星号(*)和问号(?),可用来模糊搜索文件。在Word中查找或替换,可以使用通配符。当查找文件夹时,可以使用它来代替一个或多个真正字符;当不知道真正字符或者不想输入完整名字时,常常使用通配符代替一个或多个真正的字符。

  27. D[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该条是关于混淆行为的规定,选项D符合第2项的规定,应选。

  28. A[解析] 公共管理职能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从时间的角度来看,变动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从古到今,公共管理职能的主体、内容、重点处于变动与调整之中;二是某一国家的公共管理职能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发生变动。从空间的角度来看,由于各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而公共管理职能也会有一定的差异。由此可知,公共管理职能的特征不包括静态性。本题应选A。

  29. C[解析] A项,秦始皇时,日本和高丽均尚未建立;B项,“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是大将军霍去病的名言;D项,在我国古代,统治者或有地位的人死后,给他另起的称号,为谥号,“献”即为谥号,曹操不可能在汉献帝刘协还在世时就称其为“献帝”。故本题选C。

  30. C[解析] 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分为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是借助于经济杠杆而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故AD属于经济手段。B项明显属于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是指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C项属于行政手段,当选。

  31. A[解析] 职业道德是从业者在职业活动范围内应当遵守的与其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是一定社会范围内道德基本要求在不同的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特定行为规范。

  32. C[解析] 职业道德的特点包括:(1)不同的职业,职业道德的内容不同;(2)同一种职业道德形成后就比较稳定;(3)职业道德的形式灵活多样;(4)职业道德比较成熟实用。

  33. B[解析] 《刑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A项说法有误。该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44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D项说法错误。该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可知,B项正确。

  34. C[解析] 《商标法》第6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烟草专卖法》第20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因此答案为C。

  35. A[解析]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即行为人只要符合如下两个条件之一便可构成“携带凶器抢夺”:一是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二是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王某在抢夺过程中携带了管制刀具,不管其携带的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其在抢夺中是否利用了该管制刀具,都构成了犯罪类型的转化,构成了抢劫罪。故本题答案为A。

  36. C[解析]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谢某虽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钱,但债务发生在谢某与赵某结婚之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借款所购房屋是为夫妻共同居住之用,故该笔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答案为C。

  37. A[解析] 法律规则依“三要素说”即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构成。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要求的作为和不作为;法律后果则指作出符合或违背法律规范行为时,应承担肯定或否定的法律后果。题干中的法律规则具备了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要素,缺乏的是假定条件。

  38. B[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该法第3条第2款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由此可知,某高校作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申请财务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故答案为B。

  39. C[解析]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在犯罪构成上都要求将财物据为己有,案例中薛某将款项给下属国有投资公司使用并不符合这一要求,首先排除B、D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即专款不专用的行为,但本质上并没有改变款物的“公用”性质。而案例中,薛某以自己的个人名义将款项给下属单位使用,本质上属于公款私用,因此也不是挪用特定款物罪。故答案为C。

  40. D[解析] 《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A项符合该条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属于保护管辖原则的适用。该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B项符合该条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属于属人管辖原则的适用。该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C项恐怖组织进行的活动属于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国籍如何,各国均有权对其实行管辖,因此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属于普遍管辖原则的适用。该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D项俄国人丁作为驻中国大使,属于享有外交特权的人,因此对其行为不适用我国《刑法》。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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