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招生)简章》中的学历、资格条件、培养院校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
2012年8月15日8:30— 8月20日24: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
2.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报考人员请于
2012年8月16日—8月21日期间及时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交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
2012年8月16日—8月21日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2年9月9日—9月16日,报考人员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录取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招录数5倍的比例,否则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5.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0451—87130125。
五、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算。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 为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
2.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包括: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4.笔试时间
本次考试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于2012年9月15日、16日分别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及教育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 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 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前,各地根据省公务员局提供的报考人员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人员本人及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兵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加盖公章)、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项目生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组织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招录单位共同实施,经审查确认为项目生的,对其出具项目生人员认定证明,报考人员凭借证 明到所报考市地人社部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享受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分政策人员的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为符合加分条件的,将人员名单提供省教育厅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报请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 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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