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网友发帖称,“今日我在和同学一起吃饭,看见S学院美副教授、批评家王某在S学院南门外的一家饭店和两名年轻女子吃饭(应该是在校学生)。在吃饭期间,王某多次对两女性进行身体接触,女性有反抗,但是王某一直没有停止……同时对两个女性在公共场合做出如此动作,请问一个老师,你何来的教育我们的资格……”
S学院网站介绍,王某是S学院副教授,著名艺术批评家,1999年开始在S学院任教,主要承担符号学、专业英语等课程教学,招收艺术学理论、美术学系、艺术管理方向的研究生,因到退休年龄,2013年年底退休。
学校通报处理结果,当事老师致歉
事情发生后第3天,跟进报道此事的媒体越来越多。上午,S学院发出官方通报。晚报记者收到的通报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是随后记者通过权威渠道证实,确实系校方正式通报。
学院关于对退休教师王某违反教师行为规范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
10月11日,网友通过网络举报我校退休教师王某在校外公众场合行为失范,有关媒体进行了转载报道。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经查,网友举报内容属实。王某为我校退休教师,其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学校有关教师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败坏了教师声誉,损害了学校形象。依据调查情况和相关法规,经学校研究决定:
1.学校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2.禁止其参加学校任何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
3.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
4.学校支持学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学校任何教师,无论退休与否,凡有违师德师风的言行,一经查实,都将严肃处理,学校实行“零容忍”。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就在校方通报后不久,王某通过学校发布致歉信:
2014年10月10日晚,网上发表的图片情况属实,我本人酒后的失当行为是错误的,对此给当事人的伤害和对学校的影响深表歉意,就此说声对不起,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致歉人 王某
2014年10月12日
2.2014年6月,网友“汀洋”在博文中首次未点名揭露了X大学博导性骚扰女学生事件;7月10日,X大学另一女学生“青春大篷车”发布微博声援“汀洋”,披露了W老师引诱女生的步骤和手段,以及其常去的幽会地点,并附上W老师在酒店房间的照片。
7月12日,X大学作出回应,中止涉事教授W老师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10月13日,X大学博导“诱奸门”事件再起波澜,媒体披露第三个受害者“路法西”,并出示与W老师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指认W老师“性骚扰”。
X大学表示,W老师事件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都深感痛心。学校将引以为鉴,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行,学校将继续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3.2014年年初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将中小学教师骚扰学生、体罚学生、要求学生有偿补课等10大项行为,划定为“违反师德”。
而此次《意见》也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红七条”禁止行为,涉及教学科研、兼职兼薪、招考推优、生活作风等方面。如违犯“红七条”,将给予最高至解聘或开除的处罚。
此外,要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意见》规定,要将师德考核纳入高校教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通知到教师本人,确定不合格的,应当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在强化监督、惩处的同时,《意见》也注重师德激励,要求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高校教师。
“高校师德建设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各部门齐抓共管,没有明确责任人和牵头部门,导致谁都可以管,谁都管不好的现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这次《意见》就要求高校明确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由相关责任部门组成师德建设委员会。
参与研究制定《意见》的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顾明远认为,与中小学教师不同,高校教师本身就是知识更为渊博、水平更高的知识分子,如要加强他们的师德建设,就要以这些教师为主体,强调他们的自尊自律。
《意见》则规定,要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并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
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不得有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4.师德败坏者得到严惩,师德“红线”的作用得到彰显,王某事件的严肃处理,将起到一个良好地警示作用。让人们相信“红七条”,绝不是漂亮的摆设,更不是写在纸上的口号,而是言出必践,令出必行的惩戒。
然而,我们也应该提高警惕,避免风头过后,下一个“王某”又现身了。以往的实践告诉我们,什么事都是一开始时,轰轰烈烈,越到最后,就变得稀松平常,最后故态复萌,一切照旧。我想,这才是大家最担心的,怕就怕,“红七条”成为“一阵风”,承平日久,经不起时间的打磨,最后失去威慑力,成为“虚线”。因为这些年来,关于师德的禁令和规矩我们出台的并不在少数,但往往没能严格执行,而成了具文,才让师德败坏者有空可钻,心存侥幸。
因此,我们应该看到,虽然今天一个王某被处理了,但我们离崇尚师德、风清气正的教育风尚还有距离。这就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一方面,要保证我们的师德红线持久“通电”,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起到警示作用,让师德败坏者们不敢轻易触碰“红线”,触碰者必将受到严惩;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教师们的师德素养,让师德“红线”成为师德底线。
对此,教育相关部门应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师德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学校要在绩效考核中,突出师德作用,将师德放到首位,坚决实施教师师德“一票否决制”,不姑息任何一个师德失范者,要将师德细化到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并将师德考核落实,落细。我们的教师们更应该牢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操守,自觉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师德水平。
只有当教师的职业核心价值观得以确立并被每一位教师自觉践行时,我们的师德红线才能真正见效。只有当我们的教师,以身作则,身正示范,不断的站在道德的高地,去引领整个社会道德风尚的时候,师德红线的作用才能达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