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4 13:26:56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0社工行测备考:法律知识你知道么?(2),隔离病毒,不隔离爱。减少外出,不停止追梦的脚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例题
1. (单选)甄王(15周岁)因喜好计算机,某日深夜潜入某电脑公司内盗窃价值5万余元的计算机元器件(事发后均被追回),下列关于对甄王如何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B. 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C. 从轻、减轻处罚
D. 免除处罚
【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甄王不满16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多选)下列哪些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
A.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B. 醉酒的人
C. 完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答案】AB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项,完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
3. (单选)大学生甄甲与舍友甄乙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积怨已久,一日甄乙外出上课,甄甲在宿舍饮水机内投毒欲将甄乙毒死,不料甄乙有事未归,另一室友甄丙被毒身亡。甄甲对甄丙死亡的主观心态是( )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解析】本题可能有小伙伴选择D项。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甄甲在宿舍饮水机内投毒欲将甄乙毒死,不料甄乙有事未归,另一室友甄丙被毒身亡。甄甲在本案中对投毒杀甄乙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而对甄丙的死亡,主观上是间接故意,即甄甲明知道自己的投毒行为可能导致其他无辜的人饮水死亡,并且甄甲放任这种结果发生。D项,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本案中,甄甲的主观态度不是过失,是故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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