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10:03:52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隆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隆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7四川隆昌市社区专职干部招聘7人公告(2),华图社会工作者考试频道发布:2017四川隆昌市社区专职干部招聘7人,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10月20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隆昌市委组织部五楼会议室(东门广场旁隆昌市建设银行五楼)。全文内容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3.面试
(1)面试人数确定。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有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公布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各环节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加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有工作单位的,参与谈话和测评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和工作对象代表等。无工作单位的,参与谈话和测评的人员为考察对象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干部和居民代表等。
考察后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选聘。由此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按规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选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选聘;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岗位确定、签订合同及相关待遇
(一)岗位确定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所报考职位的总成绩排名进行定岗(选岗)。若不愿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二)签订合同
对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干部,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聘期结束,聘用关系自行解除。聘期中,对履职到位、社区群众认可的,经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可推荐参加社区“两委”选举。
未经镇(街道)党(工)委同意,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相关待遇
1.社区专职干部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2.社区专职干部报酬具体标准参照《隆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隆府办发〔2016〕10号);
3. 社会保险参照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标准执行。
十一、相关纪律及其他事项
(一)相关纪律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考试、体检及其它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各环节进展情况将及时在隆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ongch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网站更新内容,并做好相应准备。如有疑问,及时与隆昌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832)3928850,
市民政局(0832)3911720,
市人社局(0832)3992525。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832)3923313。
特此公告
附件:
隆昌市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11日
原标题:隆昌市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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