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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人公告(2)

2016-02-14 13:56:43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南谯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南谯区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人公告(2),2016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人公告已经发布,其中,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27日(星期六),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在区民政局会议室(2号楼116室)。咨询电话:区民政局 0550-3116773,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谯区民政局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分值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面试程序

    详见《2016年度南谯区社区专职人员公开招聘面试方案》。

    (6)成绩计算与发布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谯区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考察

    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考察、体检工作由南谯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九、 公示和聘用待遇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南谯区民政局从考试、考察、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通过南谯区政府网、南谯区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区民政局下达批复文件,由相关镇(社管中心)按《劳动合同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辞职,视为违约。试用期间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相关工资等待遇,并依法办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0-3120412

    本《方案》由南谯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滁州市南谯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16年南谯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南谯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滁州市南谯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2月4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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