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省检察院直属单位为1:3,市以下法院、检察院机关为1:2,其中,招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职位开考比例为1:1.5;全省公安机关、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计划招录1人的开考比例为1:2,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1.5),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14日8时至1月20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18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8年12月13日9时至12月18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2018年辽宁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