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论考试中,会遇到概括归纳这种类型的题目,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下在公考笔试中,遇到概括归纳题该如何作答。
近些年来,随着车辆的普及随之带来的是车祸事故频发,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成为司法界热议的问题,但是该规则对于我们事业单位考生而言,在认知和适用上还存在一定困难。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于法规的认知、了解不够透彻清晰
在言语理解与表达的题型当中,我们都知道每一个文段都是由文字、标点符号一起构成。每一个文段都会有自己表达的语境,于是多数考生习惯于看到题就开始分析文段语境,往往忽视了一个细节——标点符号。其实标点除了大家熟知的表示停顿等作用。
红细胞的作用是运输氧气,因为红细胞含有血红蛋白,血红蛋白可以和氧气结合,随着血液流动到全身,为我们身体的各个器官提供氧气。有时会和煤气中毒放在一起考,煤气中毒是因为释放出无色无味不溶于水的一氧化碳,血红蛋白和一氧化碳结合的能力远远大于和氧气
文学常识中常会考到文学诗词,稍难一点的会结合诗词的创作背景一起出题。大部分考生一遇到诗词就会产生畏惧心理,困于自己学识有限,备考时间短,难以将诗词歌句记住,又或者早已将初高中所学知识送还给老师了,再重新捡起明显感到力不从心。
近几年听到很多学生的反馈基本都围绕文段读不完、读不懂、时间来不及、靠语感去猜等。其实言语考查的是考生能够快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因此小伙伴们想知道的无非就是怎样提高做题速度和做题准确率。
2022年各省公务员考试即将拉开帷幕,参照以往的考试周期,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将于3-4月份举行。时间的日渐临近,对于各位考生,需要提前做好备考计划。在公务员考试内容中,行测部分中常识判断往往是失分的重点领域。
细心的小伙伴会发现,吉林省考申论试卷中第三题的位置,不是解决问题类题就是应用文写作类题,并且2017年至2021年,这5年间,仅2017年乙级卷、2021年甲级卷和2021年乙级卷的第三题位置出现了解决问题类题。
对于常识,很多同学认为学的不考,考的不学,索性直接放弃常识。但是根据对每年考试真题的分析,小编认为认真备考常识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即使题目考查的知识点陌生或者考查难度较大,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学到的基本常识判断出正确答案。
主旨概括题作为阅读理解的基础类题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并且从考查题量上来说,主旨概括类题目也占据了整个言语理解部分的半壁江山,相信大家已经接触过很多关于这类题目的解题技巧,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如何利用“举例论证”去寻找文段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