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特征包括: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同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得逞,同犯罪既遂相区别。
(3)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同犯罪中止相区别。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①某种使犯罪分子认为客观上不能实现自己目的的意志;②某种情况致使犯罪人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犯罪行为或者不可能实现犯罪的结果;③行为已经终了,但某种情况阻止了结果的发生。
(节选自2010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材,进入华图图书网(http://book.htexam.com)了解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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