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重点依然突出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观点是两点论和重点论,也就是说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中要学会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具体到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有两个:
重点考查主流价值观。既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执政党是信仰马列主义的政党,那么政治永远都是一个考查的重点。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的考核要求来讲,“德”也是首要的考查重点。面对2010年国考,考生尤其要注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知识点。考生要多关注党和国家的新闻,关心当前的党和国家热点,其中十七届四中全会应当引起大家的注意。
重点考查法治理念和思维。2007、2008两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的题目全部都是法律常识。2009年,法律常识的比重大大减少,25道常识判断中只有7道法律题。从今年的大纲上来看,法律常识相比于去年的题量比重,不会有大的变化。有些考试辅导机构据此就认为法律知识将不再是国考常识判断的重点,段瑞群老师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备考应该全局把握,法律知识的考查绝对不仅仅是体现在常识判断中的,也体现在逻辑推理中定义判断甚至申论考试中。因此,对于广大考生而言法律依然需要多花费一些时间的。因为我党从十五大开始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后,更加强调“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主体无非就是公务员这个群体。如果连公务员都没有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的话,建设法治国家的理想是很难达到的。
三、掌握常识判断的应试方法
既然常识判断在行测考试中如此重要,那么应该如何备考,才能有效地提高常识判断题的得分率呢?华图教研中心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段瑞群老师认为,考生在复习常识判断时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 整体复习和把握
为了授课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华图公务员考试中心的模块教学法一直强调这样一个理念:模块教学是“分”,大家的复习备考是“合”。所以考生在复习备考中一定要学会整体把握,全局复习。例如,在常识判断的复习中不要为了准备常识判断而准备常识判断,必须和其他模块相结合。法律常识和定义判断有着天然的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申论的考试又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希望广大考生可以用全局观念面对国家公务员考试,融会贯通地运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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