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深圳信访条例一审稿中的许多禁止性规定,当初会引来如此多的反弹、质疑和冷嘲热讽。同时,它也启示我们,杜绝那些非理性的上访方式,除了启动“行使权力思维”,更要唤醒“尊重权利意识”,认真分析信访人跳楼、爬高架塔、实施暴力、堵塞交通、自残等行为,有多少是“哗众取宠”?有多少是“以闹取利”?有多少是“救济无门”?
在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的今天,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信访活动正处于一个相对活跃时期。无论是维权、监督还是建议类的信访,固然会给有关部门带来挑战,但它同时也是新时期改进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资源。而如何发挥信访上传下达、联系群众的功能,如何把信访纠纷纳入法治轨道,鼓励群众更加理性地选择救济渠道,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这是对治理水平的考验,也是对执政理念的检验。(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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