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纪律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据有关法律,对公务员行为进行指导、调整、约束、规范的准则。对在履行国家公务员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法乱纪的公务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防止和纠正公务员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公务员按其职责履行公务,保证国家行政机器正常、高效、有序地运转。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4)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5)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6)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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