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近1/3职位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部分要求熟悉少数民族语言
根据公告以及职位表,2011年有近1/3职位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包括法院系统的118个职位和检察院系统的257个职位,这对广大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大幸事。
此次招录中,衡阳市雁峰区检察院、常德检察机关以及怀化市溆浦县检察院的综合文秘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也称“四项目”人员,指报考人员为在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岗的四类项目服务人员,农村基层“四类”项目服务考生还须提供属于“四类”项目服务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以上三个职位的考生应有所注意。
出于地区工作情况的需要,部分位于少数民族分布地区的法检院还要求考生熟悉少数民族语言,如古丈县、麻阳县等。根据公告,报考有民族语言要求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资格复审阶段,由相关市州委组织部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四)笔试科目介绍
(1)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检察业务: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2)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3)报考综合文秘等其他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五)考试日程一览表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20日
资格初审时间:4月15日至22日
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4月24日
打印本人准考证:2011年5月4日至6日
笔试各科成绩公布:2011年5月底
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公布:6月上旬
2011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专题 笔试辅导课程 历年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