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不变
与2009年相比,今年公共科目笔试仍是《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特殊职位的需加试相应专业科目。其中,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检察业务部门科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报考司法警察和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三、报考流程
(1)网络报名:2010年5月30日9︰30时—6月5日18︰30时;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5月28日—6月3日,每天10︰00-18︰30时。
(2)缴费时间: 2010年5月30日9︰30—6月6日18︰00时。
(3)笔试时间:2010年7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0年8月7日18︰00时。
(5)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8月16日—18日,每天9︰30—19︰00时(中午不休息)。
(6)面试日程安排公告时间:2010年8月19日18︰00时。
(7)面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26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5︰30时正式开始。
(8)公示时间:2010年9月18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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