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语答题提前预定,原则上不接受查分申请
用蒙古文答卷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提前预订相应的答题纸。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蒙古文答卷,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
由于此次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笔试科目不统一规定,成绩计算有细微差别
笔试科目主要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三科。笔试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具体科目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7:00-18:30 《公共基础知识》
17:00-19:00《法律知识》(法检系统)
其中,报考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蒙汉兼通)及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的,笔试后,按照《法律知识》占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各占2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后,按照《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4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另外,报考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蒙汉兼通)职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法律知识》科目免试,该科成绩统一按本次报考该类职位其他应考者的最高分数计算。报考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法律知识》, 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者,不参加《法律知识》科目的考试。其他所有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免试条件见简章具体内容。
六、加分政策体现内蒙区情及国家政策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2.5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储备人才”报考者,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1.66分。
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其中,所有科目加分之和若超过10分,则按照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3.33分的方式进行加分。
七、考试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公安司法:2010年3月20日9时—3月25日17时
法检系统:2010年3月20日9时—3月29日17时
2.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3月31日17时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0年4月20日9时至24日17时
4.笔试时间:201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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