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09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13、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4、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08年10月24日24: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15、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16、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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