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考范文
发展经济不能以破坏环境和文化为代价
伴随着社会的快速进步,各级政府、民众乃至整个国家关于发展经济的呼声越来越高,以致有些地方盲目的把经济发展作为衡量政绩的唯一指标,为谋求眼前小利和短期效益,弃环境、文化于不顾,不惜焚林而田、竭泽而渔,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古文化风貌造成了难以逆转的毁灭性破坏。殊不知环境和文化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是至关重要的命脉。
首先,环境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讲,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物质基础。第一,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作后盾,任何经济发展目标都难以实现。第二,环境是人们得以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前提和保障。如果不能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生活和工作在优美的环境之中,就算经济再发达、物质再丰富,没有健康的身体和愉悦的心情,又谈何生活水平和品质。
而文化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讲,则是不可再生、弥足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对于某些以原始文化和古遗址著称的地区,经济发展给当地带来的冲击固然不可避免,但尽可能的让原始文化保留原始的状态、让古遗址古建筑继续存在下去,给子孙后代留下可以瞻仰的圣地和可以传承的文明,是我们应该给予祖先的交代和尊重。
诚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要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有赖于经济的发展。但是,经济发展不能以对环境和文化的破坏为代价。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环境、文化保护的关系,保持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必然选择。
基于此,发展经济应该建立在保护环境和文化的基础上,坚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和文化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和精神家园,就是保护和发展先进生产力,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在保护中寻求发展,把加强环境、文化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并视之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切以牺牲环境和文化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行为都是暂时的、短期的,都是与经济发展规律背道而驰的。如果强行通过破坏环境和文化的方式来发展经济,不仅会造成巨大损害,而且最终还会影响和制约经济的发展,因为修复其造成的损害需要更巨额的经济投入。实践证明,要正确处理环境、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的,最终达到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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