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交车坠桥事故
2000年7月7日,柳州“桂B00512”号公交车,从壶东大桥中段距水面30米高度坠落,抢救中打捞起78具尸体,其中55具当时即被认领。
2001年6月4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造成“七?七”壶东大桥特别重大事故的柳州市政维护管理处的9名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施工员吴铮擅离职守,对违章作业不予制止、纠正,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民工小组长潘艳阳离开工作岗位,使事故隐患未得到及时排除,判处有期徒刑6年;……
4、井下CO中毒事故
2001年3月7日16时20分左右,三门峡灵宝市义寺山金矿五坑发生特大CO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
灵宝市义寺山金矿系地方国营矿。1994年,尹庄镇岳渡村委在义寺山金矿矿区界外1300m、岳渡村南200m处开挖岳渡坑口。经灵宝市黄金办等单位协调,义寺山金矿与岳渡村就五坑口和日处理100吨矿石的选厂签定《抵押租赁合同》。后岳渡村资金不足,将坑口和选厂交村委会主任马长江经营,2000年11月15日,马又将上述区域采掘工程发包给陕西省山阳工程处(无法人资格)。
2001年3月6日晚9点左右,在五坑口8中段以上作业的12名工人,发现巷道内有少量烟气从岳渡巷方向漂来,民工出现头晕体软、轻度中毒症状,随即返回地面。3月7日上午民工队生产负责人樊景超带领民工谭怀顺从8中段前往岳渡巷查看,未返回地面。其后又有六人下井寻找,均未返回。下午,井下发生事故的消息被住在井口附近的民工得知,30余名民工救人心切,盲目入井开展抢救,18时03分,灵宝市消防大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20名CO中毒人员被抢救出洞口,其中4人死亡。
三门峡市煤管局矿山救护队于3月7日23时左右接报后,次日凌晨2时30分赶到事故现场,入井侦察。救护队员下井后,岳渡村副主任严居刚找到义寺山金矿矿长王玉红,协商如何瞒报这起事故,最后达成一致意见。救护队员返回地面后,按严居刚、王玉红的授意,向灵宝市在现场的两名副市长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汇报侦察情况时,隐瞒了井下发现6具尸体的事实。为此,岳渡村多付救护队6000元。
岳渡巷长年失修,750m沙卵石构造段部分木支护腐朽,导致冒顶;冒落岩石砸坏电缆,引起短路起火,引燃塑料水管和坑木,造成着火点两侧5~8m巷道上部沙石冒落,致使通风不畅,坑木在不能充分燃烧情况下,CO大量产生、聚集,并向义寺山金矿五坑口巷道蔓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5、“10、18”特大垮坝事故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特大垮坝事故,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40万元。
鸿图选矿厂是由姚肇奎和姚仕明共同投资500万元开办的一家私营企业,位于南丹县大厂矿区华锡集团铜坑矿区边缘,于1998年8月开工建设,1999年6月建成投产。选矿厂选矿工艺部分由华锡集团退休工程师刘德和华锡集团车河选厂工程师王万忠2人共同设计。设计选矿能力为120吨/天,但实际日处理量为200吨/天。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超量排沙贮水的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4300立方米,其中水2700立方米,尾砂11600立方米,库内留存尾砂13100立方米。尾砂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再沿坝侧20米宽的山谷向下游冲去,一直冲到离坝首约700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砂则留在坝首下方的30米范围内。事故中,尾矿坝下的34间外来民工工棚和36间铜坑矿基建队的房屋被冲垮、毁坏,导致28人死亡,5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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