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在北京已经有10年历史。1998年,国务院正式宣布停止住房收入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提出了住房分层次供应制度,即大部分中低收入者对应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者对应廉租房,只有高收入者才对应市场商品房。
王宇咨询了关于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兴冲冲地来到他所在的东城区某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申领了《北京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核定表》。这份长达十多页的核定表包括申请承诺书、申请家庭成员情况、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请家庭收入及资产情况、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等若干个分表,王宇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才填好了所有的表格,盖好了所有公章。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核定家庭收入,要求不得超过6万元。”王宇对记者坦言,他父母退休金加上自己每月的工资,家庭全年收入为7.6万元,为了能通过审核,他无奈地将母亲的就业情况填上了“失业”,年收入为零。
细读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王宇发现,除了动迁户外,北京的经济适用房优先供应给公务员和教师。因为条件中明确规定,申请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如果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
“这不公平,显然我们这些中低收入家庭比公务员和教师更需要解决住房问题。” 王宇对此非常不理解。
2008年1月底,王宇所在的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布了2007年经济适用房购房者申请名单公示,名单中没有王宇的名字。很显然,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对王宇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后,没有批准王宇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
没有完全放弃希望的王宇,又在2008年2月以个人身份递交了一份新的《北京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核定表》。一位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看他这么锲而不舍,就私下里跟他说,经济适用房现在还是优先安排动迁户,即使通过了各方面审核,还要轮候摇号,由于“僧多肉少”,能申请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在北京,像王宇这种情况的人不在少数,既承受不起畸高的商品房价格,又不够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成为住房保障无法惠及的另一种情况的“夹心层”。在目前北京常住人口的1300万中,除去低保家庭和中高收入家庭,保守估计,这样的居民也有一两百万人。
王宇期待着经济适用房的标准能有所提高。他认为,现在执行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虽然几经修改,但家庭年收入还是按照2002年底北京市建委规定的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标准,显然太低了。
9.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人代会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
报告指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2009年拟安排430亿元,用于补助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廉租房建设。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把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落实好支持居民购买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的信贷、税收和其他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按不同年限实行有区别的税收减免政策。
促进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和供给,加大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定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加强住房市场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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