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6: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大学生的信用危机只是诸多社会问题中的一个。诚信作为我们当今社会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我们有必要去恪守这一底线。如果一个人完全置诚信于不顾,完全将内在的道德约束挣脱,也意味着我们作为社会生活主体的功能正在丧失,意味着对责任的逃脱。大学生是作为我们进行高素质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但是投入巨额代价培养出来的人却连最起码的社会责任都不具备,那么我们的教育就是一种失败,我们的人才培养模式就是一种失败!如果作为我们当今社会高素质人才的大学生失去这些最基本的东西,那么我们建立在诚信体系基础上的道德天平将严重失衡,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残缺,我们将由此引发更深层次的社会危机!
我们不能把诚信观念的淡弱只看成是个别的现象而漠然置之,因为这种个别已经危及到了整体。银行的压缩贷款和停贷的措施其实并没有让往届不守信的大学生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代价,他们只是将这种过错和责任直接转嫁到在读大学生的身上,将许多真正需要资助的贫困学子推入更加举步维艰的困境,让我们的资助政策会由于某些人的不诚信行为而陷入难以推行的境地,这样我们的社会危机将会更加严重!诚信作为一种美德是一种可以传递的力量,但是失信所造成的不良循环一旦形成而又不能从源头上消除,且我们又没有一个积极的措施来惩罚那些失信的不道德的行为时,将会引发更深层次的社会危机!所幸的是,我们周围涌现出了许多的同学,用自己的青春来维护这一责任,用自己的行动来捍卫了我们道德的完整,维护了我们的社会在和谐和有序中运行。
本书中此项专为提高考生概括能力而设,正式考试时无此要求。该材料主要内容:
材料7:
助学贷款连遇逃单族,为此,建行郑州金水支行工作人员2008年8月27日再次到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从2007年年底至今,他们已起诉了31名欠贷大学生。据了解,他们是河南首家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助学贷款的银行,下一步列入他们起诉名单的学生将有200多名。
2008年8月27日上午刚上班,建行郑州金水支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副经理王彪,就与客服经理帖晓宏一起,赶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从2002年至今,他们发放的助学贷款中,没能收回来的高达两成。
“自去年底开始,我们已陆续起诉了31个学生。”王彪说,选择起诉,实在是无奈之举。王彪介绍,自2002年起,他们响应号召,面向贫困大学生全面实施助学贷款项目,至今,在河南高校中,通过建行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的学生有2000人左右。
“贷款不同于资助,到期是要还款的。”王彪说,但开始的几年间,到期不还款的学生高达45%,经他们多次催讨后,至今仍有20%左右的学生未还款。“马上就过2年诉讼时效了,只有通过法律途径了。去年下半年起诉了7笔,都是恶意不还的。今年又起诉了一批,一共31笔。”这些学生分布在郑州各大高校。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崔雷称,这是我国自2000年实行助学贷款后,河南首次起诉贷款到期拒不还款的大学生。
与建行几乎同批次起诉的,还有农业银行。目前,金水区人民法院已接到类似起诉110余起。
“这些学生,贷款数额不等,少的有几百元,最多的有8000元。”王彪解释,为了不让这些学生感受到过大的压力,他们约定的还贷日期,通常都设定在学生毕业之后的两年内。
即便如此,仍有很多学生到期未予还贷。建行经过调查,发现学生不还贷的原因大概有三类。
第一类是那种家庭条件确实特别贫困,到期仍无力还款。王彪表示,他们一般会让这类学生签字,延长还款诉讼时效,而不会起诉。
第二类学生是不知道这笔款还需要还。
“第三类是那种存在侥幸心理,有钱不还的。”帖晓宏说,从起诉的31起案例就可看出,其中10个人在开庭前就还清了贷款,“对有钱不还的学生,我们才会提起诉讼。”
主办法官刘延峰、赵明华提醒大学生一定要爱惜自己的信誉。
“一旦作出判决,不光在银行系统留下污点,在司法机关也将留下案底。”刘延峰表示,在银行留下信用污点后,即使还了款,7年之内申请信用卡、房贷等业务时,也会被所有的银行拒绝。就算过了7年,这个污点仍将记录在案。而在法院留下“老赖”案底后,将来在执行阶段,法院将视情节而定,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本书中此项专为提高考生概括能力而设,正式考试时无此要求。该材料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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