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从1978年到2003年,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8年的3.04%上升到1988年的3.27%,从1988年到1998年,上升为4.7%,特别是1998年到2003年5年,上升为5.62%。
1978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不到17万家,医疗病床204.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45.4万人,2004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达到29.6万个,医疗床位325.1万张,全国卫生人员总数535.4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39.0万人,其他技术人员20.9万人,管理人员31.6万人,工勤人员43.9万人。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4张、卫生技术人员3.5人、医生1.69人,护士(师)1人。
几十年来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解决了建国以来直至改革开放初期缺医少药的情况,多种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地方病得到控制,人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国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目前的71.4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健康指标居发展中国家的前列,有些已接近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
(14)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科学院医学部外籍院士巴德年在题为《中国公共卫生系统面临的挑战》的报告中警告说,中国的医疗费用在同等发展中国家中,所占的GDP比例相当高,但是中国卫生分配公平性在全世界排名中居第188位,在世界上几乎是倒数。
在卫生医疗总费用的构成中,个人支出占了6成,目前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不堪医疗费重负,这些费用已成为生活的后顾之忧。据卫生部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目前50%以上的城市人口、近90%的农村人口无任何医疗保障。城乡低收入者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达41%,应就诊而未就诊采取自我医疗的比例城市占47%,农村贫困地区未就诊、未住院比例高达70%~90%。
据卫生部调查统计,医疗卫生资源有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医院,用于农村卫生经费的比例,从1991年的20%降至2000年的10%,其中专项的农村卫生费只有1.3%,农民人均卫生事业费只有12元,仅为城市的1/3,农村中还有10%的村没有医疗点,新的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仅为9.5%。在2004年底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负责人说,近几年卫生支出上有70%的医疗费用于只占总人口30%的城镇人口,在农村约有40%~60%的人因病而死亡的比例高达60%~80%。
(15)据世界卫生组织预算,通过预防保健手段,挽回一个“生命年”就可获得年收入500多美元,挽回一百万人的“生命年”,就是五亿美元。卫生部预算结果显示,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因病、损伤和早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8.2%。因病和损伤所消耗的医疗费相当于GDP的6.4%,两者合计占14.6%。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