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起,北京市将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除了年终考核外,每季度还要进行一次平时考核,考核结果将与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奖励等挂钩。公务员如有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等8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这是《公务员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对公务员考核做出如此细致的规定。
众所周知,公务员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早在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就出台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此次北京市率先建立平时考核制度,无疑对公务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让端着“金饭碗”的公务员开始有了紧迫感。